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机关报《中国税务报》刊登了一篇引人瞩目的文章,由中国人民大学岳希明教授执笔,题为《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不宜进一步提高》。这篇文章在财经圈引起了不小的波澜,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位教授的观点。
岳希明教授在文章中明确表示,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不宜进一步提高。他指出,目前我国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5000元。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1万元,甚至有声音呼吁将个税起征点从每年6万元提高到每年10万元,并强调提高起征点对刺激消费的必要性。
然而,岳希明教授认为,个税起征点的提升并非那么简单。他指出,在中国交个人所得税的人并不是很多。上次个税起征点提高后,缴税的人从不到一亿人下降到不到三千万人。而现在,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起征点并未提高,缴纳个税的人又上升到一亿人左右。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大国,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在内,总共大约一亿人交个人所得税,这个比例并不算高。
除了岳希明教授外,其他专家也对此问题发表了看法。李炜光建议不要“一刀切”,要给地方以机动性,并可以与通货膨胀指数等相关指标挂钩。王雍君则认为,起征点是关系到人民生活底线的客观共识标准,对收入低的群体意义很大,有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他还提出,将来还应该按照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向,以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继续进行个税改革。
在我看来,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方面,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过快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可能会对财政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国家需要更多的财政收入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
因此,我认为在调整个税起征点时,应该充分考虑国家财政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公平等因素,采取渐进式改革,确保改革措施既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又不会对国家财政造成过大压力。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是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和思考。希望岳希明教授的观点以及其他专家的建议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为我们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