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新中国九条要求,我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旨在深化金融改革,推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在这股春风的吹拂下,深交所迅速响应,强化程序化交易监管自律,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4月3日,一则消息在上交所的官方渠道散播开来,深交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这份细则犹如一把利剑,直指程序化交易中的风险隐患,为监管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细则中明确规定,一旦投资者出现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深交所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
放眼全球,程序化交易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美国为例,根据Tabb Group的统计,程序化交易已占美国期货市场成交量的50%以上。尽管在美国法律上,程序化交易并未被认定为违法,但监管机构如CME和CFTC依然对其采取了多项监管措施。
CME在其规则和市场监管通知中,对程序化交易给出了明确定义,并针对性地采取了多项监管措施。这些措施为我国程序化交易监管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在监管的大潮中,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足鼎立,共同推进程序化交易监管。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深交所出台了本细则,北交所也紧随其后,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这三份细则犹如三把利剑,共同守护着市场的公平与正义,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实施细则》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导向。细则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股通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确保《管理规定》落地见效。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对未按要求履行报告及变更报告义务、报告信息不完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主体,上交所可提请香港联交所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彰显了我国监管的坚定决心。
程序化交易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深交所的自律管理细则,犹如一颗明灯,照亮了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道路。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