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实施,三家公司因连续亏损等风险因素,拟终止上市

2025-05-08 8:30:52 财经资讯 facai888

退市新规实施,三家公司因连续亏损等风险因素,拟终止上市。

公司未能及时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导致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财务造假,湘诚神州于2024年6月在淘宝阿里资产拍卖平台竞得厦门农商行持有的*ST恒立7600万股股份,并于2024年8月与山东信托、厦门农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显示,上述股份转让价款合计1亿元,折合1.3158元/股。

公司于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此前,*ST人乐及其子公司因结款不及时,被多家供应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前保全,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

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相关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为7820.18万元。

同日,*ST恒立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

由于上述情形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ST人乐股票上市交易。

退市新规实施,三家公司因连续亏损等风险因素,拟终止上市

告知书显示,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ST恒立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今年4月30日,*ST恒立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年度报告。

长期以来,*ST恒立股权结构分散,原有几大股东之间争议不断,上市公司发展由此受到拖累。

在此前的风险提示公告中,*ST恒立承认,公司与旭泰会所在重大会计处理上存在较大分歧。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

该次股份转让后,湘诚神州持有*ST恒立76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8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ST恒立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5月7日,*ST中程公告称,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具体来看,*ST中程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03亿元。

公告显示,2024年4月22日,*ST人乐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7亿元。

5月7日晚,*ST中程、*ST人乐、*ST恒立宣布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据告知书,*ST恒立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公告显示,*ST中程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

2019年度虚减营业收入6.72亿元。

年报显示,*ST人乐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30亿元。

在此前公告中,就“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报告的原因”,*ST恒立表示,旭泰会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总体审计策略》规定的时间、流程以及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

在触及退市红线的同时,*ST中程还因财务造假遭到监管重罚。

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ST中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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