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关于商标权的争议在互联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这场纠纷的主角,一个是互联网巨头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今日头条”,另一个则是新兴的油条品牌“今日油条”。在这场商标侵权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最终判定“今日油条”不构成侵权,让我们一起来揭秘这场商标纠纷的背后。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张其持有的“今日头条”、“头条”等注册商标在“计算机软件”等商品服务上构成驰名商标。该公司以“今日油条”在售卖油条等食品中使用“油条”、“今日油条”标识侵害其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河南某某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并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各被告不构成商标侵权,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了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不仅为“今日油条”的品牌发展赢得了喘息之机,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商标维权的新思路。
值得一提的是,在食品、餐饮住宿、方便食品等类目,今日油条公司曾尝试申请包括“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明日油条”等在内的16个商标,但这些商标均未能成功注册。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商标注册并非易事,企业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需谨慎行事。
除了名字之外,今日油条还设计了与今日头条LOGO及其App界面高度相似的店面,还有与今日头条“你关心的才是头条”相似的标语:“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这一系列相似之处,引发了公众对“今日油条”是否构成侵权的关注。
面对一审判决,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并提出上诉。然而,在经过一番思虑之后,该公司又主动撤回了上诉,使得一审判决得以生效。这一事件 引发了人们对商标侵权的关注,以及如何界定商标相似度的讨论。
近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2023年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便包括了备受关注的“今日头条”与“今日油条”之间的商标侵权案。此案不仅揭示了商标法律保护的边界,更为广大企业敲响了知识产权保护警钟。
此案中,法院之所以判定被告不构成侵权,主要基于以下两点:一是被告使用的“油条”、“今日油条”标识并未直接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而是作为商品名称使用;二是被告与原告商标所涉及的领域存在较大差异,两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进行商标保护时,需关注实际使用情况,避免泛泛而谈。
针对此案,
“今日油条”商标侵权案为我们提供了新视角,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定标准。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切不可掉以轻心。